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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机局,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为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与农机安全监理办牌办证紧密结合的要求,我局结合全市农机化工作实际,于2008年5月4日以荆农机[2008]14号文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期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第四款中要求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应对申请购置补贴对象预收办牌办证费用,在办理购置补贴时,补贴对象凭缴费凭证等,由农机监理机构同步为其核发证照。但在执行的过程中容易发生偏差,也易造成农机手的误解。因此,经研究,我局将该文件从2008年10月8日起废止。
二〇〇八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文 件 废止 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市农业局
荆门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8日印发